发布日期:2017年5月10日 12:02:12 点击率:次
200元毒资换来1年牢狱之灾
2017年04月19日 A06 :法治庭审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孙
本报讯 将自己吸食剩下的毒品出售给购毒人员,“精打细算”的瘾君子仅仅从中获利200元,却为此换来牢狱之灾。近日,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闵行区法院判决刘某犯贩卖毒品罪,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刘某曾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去年3月1日,刘某将一袋白色晶体以200元的价格贩卖给购毒人员小黄等人。然而就在下楼时,刘某便被守候的公安民警抓获。经检验,一包白色晶体净重0.55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还有一包重达9.88克的白色晶体也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为此,闵行区检察院以刘某犯贩卖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刘某表示,其只是将自己吸剩的0.55克毒品给了小黄等人并收了200元,另外查获的9.88克毒品与其无关。同时辩护人提出,公诉机关指控毒品数量与实际付款金额不符,毒品交易数量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法院认为,刘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0.55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的指控罪名及部分事实成立,法院予以确认。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0.55克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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