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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5月10日 11:56:04 点击率:

饮酒吸毒后持伪造驾驶证驾驶营运货车上路
时间: 2017-04-18 07:58:58      来源: 吉网

      4月14日11时,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农安县大队民警在巡逻时,查获一名饮酒吸毒后持伪造驾驶证驾驶营运货车上路的男子。目前,该男子被处以罚款12500元、行政拘留20天、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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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4日11时10分,农安县交警大队新民中队民警在烧锅镇至公主岭市大岭镇公路巡逻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吉J5G858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由东向西驶来。在对该车驾驶人进行盘查时,该车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姓名叫王大帅,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2。
      在询问过程中,这名驾驶人满嘴酒气,并且面部表情异样。“根据经验,我们感觉这个驾驶人不仅涉嫌酒驾,很可能还是毒驾。”民警说。
      由于涉嫌酒驾和毒驾,该驾驶人被带回中队进行进一步审查。仔细核实驾驶证后,民警又从该驾驶人持有的“王大帅”驾驶证字体、版面设计等细节中,初步断定此证有伪造嫌疑。经询问,该驾驶人最后承认自己名叫马某春,今年37岁,出示的“王大帅”驾驶证系伪造。民警通过网上查询比对,马某春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1B2,没有资质驾驶半挂牵引货车。同时经酒精呼气含量检测,数值为5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另外,经过甲基安非他明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证实其吸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马某春因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饮酒、吸毒后驾驶营运性货车,被予以合并处罚罚款12500元、行政拘留20天、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处罚,其驾驶的货车被依法暂扣。
      责任编辑: 郭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