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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4月16日 13:14:34 点击率:

菏泽3人在院内种植罂粟,

被警方依法拘留,535株罂粟被铲除

2020-03-11 11:47:30 来源: 牡丹晚报

 

(原标题:菏泽3人在院内种植罂粟,被警方依法拘留,535株罂粟被铲除)

罂粟是一种美丽的植物,叶片碧绿,花朵五彩缤纷,但它同时也是鸦片、吗啡、海洛因等毒品制作的原材料,是名副其实的罪恶之花。我国对罂粟种植一向严加管制,即使是作为观赏进行种植的行为,也触犯了国家法律。

 

 

为切实做好禁种铲毒工作

做到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

曹县公安局的蜀黍时刻警惕着

对于违法私种罂粟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3月8日下午,曹县公安局青堌集派出所民警在禁种铲毒踏查过程中,发现青堌集镇姬李庄村林某院内非法种植罂粟154株,民警当场将罂粟铲除。

目前,违法人员林某已被批准行政拘留10日。

 

3月6日上午,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联合青堌集派出所开展毒品原植物种植排查时,发现青堌集镇西南隅北村董某院内非法种植罂粟280株,民警当场将罂粟苗铲除。

目前,违法人员董某已被批准行政拘留。

 

3月5日16时许,苏集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付庄行政村村民高某,在自家院子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101株,被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铲除。

目前,违法嫌疑人高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法律链接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请大家对周围的环境进行监督

若大家见到毒品原植物

无论是种植的或野生的

请及时拨打110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