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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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7日 12:17:43 点击率:


帮买毒品截留100元 检察官告诉你这个人为何被判刑

2019-11-14 15:40:32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南充11月14日讯(潘丽琼)2019年8月,唐某出资300元,托王某为其购买冰毒用于吸食,唐某先后两次通过微信转账给王某。王某玩手机游戏上瘾,在游戏中花钱较多,适逢手头紧张,王某便从唐某给的300元钱毒资中截留100元用于游戏充值,用剩余的200元从朋友陈某处购得冰毒,并同唐某一起在临时住所吸食,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一审法院判处王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检察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根据《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行为人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在交通、食宿等必要开销之外收取“介绍费”、“劳务费”,或者以贩卖为目的收取部分毒品作为酬劳的,应视为从中牟利,属于变相加价贩卖毒品,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因此,本案中王某替唐某购买毒品并从中谋取了利益100元,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文中涉案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