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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月7日 09:37:11 点击率:

19岁少女借助微信贩卖毒品 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
2018年12月10日 来源:上海法治报 A8
      19岁,享受多彩校园生活的年纪,然而林蔓却是站在了庄严的法庭,留下了悔恨的泪……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嘉定法院)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年仅19岁的林蔓因涉嫌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站在法庭中央的林蔓,面容瘦削,她没有想到自己的叛逆任性竟然会让她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林蔓出生于一个小康之家,但年幼时父母的离异,让她早早失去了母亲的关爱,常年经商的父亲虽然给了林蔓富裕的物质生活,但却因为过于忙碌,缺席了女儿成长过程中应有的参与,年幼的林蔓在这样孤单的成长环境中渐渐变得叛逆任性。中学时期,父亲为了让女儿接受他认为的更好的教育,将刚刚进入青春期的林蔓送去了国外留学。年纪尚小,又远离家人,面对异国他乡复杂而又陌生的环境,心智尚不成熟的林蔓为逃避孤独寻求刺激,开始跟随他人吸食大麻。
      2017年,林蔓结束国外的留学生活,回到国内开始读大学,然而,作为大一新生的她却没有对知识表现出无限的渴求,而是继续保持了在国外沾染的恶习,不仅继续吸食大麻,甚至还走上了贩毒的道路。2017年7月至10月间,林蔓通过微信与购毒者约定大麻的数量、价格、地点,并以微信转账方式收取毒资后,再联系其他毒贩,由他人或林蔓自己通过快递的方式将大麻贩卖给购毒者,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4个月间,林蔓共进行了5次类似的非法交易。
      2017年10月13日,林蔓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到案后其主动交代了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
      近日,上海嘉定法院依法对林蔓的涉嫌贩卖毒品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经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蔓多次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蔓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控罪名成立。控辩双方关于被告人林蔓系自首,可减轻处罚的意见,合法有据,法院予以采纳。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林蔓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