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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9月4日 14:14:46 点击率:

微商贩卖新型毒品“蓝精灵” 被捕
2018-08-12 21:50 金华新闻网
      记者 张黎明 通讯员 武剑
      婺城区人民检察院8月10日通报称,最近半个月有9人批捕,都是因为贩卖“蓝精灵”等新型毒品,这些犯罪嫌疑人,大多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
      沈某,今年25岁,大专毕业上了几年班后自己搞起了网商。今年3月,他在朋友圈看到“蓝精灵”的广告,宣传它能治疗失眠,于是就买来给自己吃。
      在市场需求的促使下,葛某、王某、周某先后成为他的代理,把东西卖出后,由他发货,通过网约车或是快递送货。今年6月19日,警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金华多地有人贩卖“蓝精灵”等新型毒品,因而案发。
      经过调查取证,剩余的8名犯罪嫌疑人也通过朋友圈等渠道,贩卖过数量不等的“蓝精灵”牟利。
      据相关司法解释,氟硝西泮属于“毒品”的范畴,它具有催眠、遗忘、镇定、肌肉松弛等作用,其中催眠和遗忘的作用尤为显著,与酒精合用时可出现过度镇静、错乱等反应,危害性较大。不法分子在哄骗受害者服用后,实施犯罪,坊间也有人称之为“约会强暴药”。
      “日本的药厂正是为了防止这种犯罪,才在药品中加入了染色剂,女性朋友们要特别注意,如果有人递给你蓝色的饮料,或是问你要不要来一点‘蓝精灵’,就要小心了。”承办的检察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