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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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1日 09:54:55 点击率:

 

在汤料中加毒品 终身不得从业

2017年11月21日   A05 :法治综合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见习记者 夏天

本报讯 昨天,市食药监局依法将两名在“麻辣烫汤”中添加罂粟碱、吗啡等毒品的前食品从业者,列入本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

2016年12月15日,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华发路383号的捷盛小吃店进行检查,在该店自制供顾客食用的“麻辣烫汤”和“大料”中检出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可待因、蒂巴音等物质。2017年3月29日,徐汇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丁思芳有期徒刑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办法》 规定,丁思芳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捷盛小吃店法定代表人盛兆斌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