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禁毒总队原副总队长为毒贩通风报信被判死刑 2011.2.1
发布日期:2011年3月22日 点击率:次

重庆禁毒总队原副总队长
为毒贩通风报信被判死刑
2011年2月1日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月31日对敖兴满、罗力、周光全等6人涉嫌故意杀人罪、贩卖运输毒品罪、受贿罪、行贿罪、徇私枉法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故意伤害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原副总队长罗力与敖兴满、周光全两名毒贩一并被判死刑,许其贵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陈治平和刘洪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十五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1997年来,敖兴满共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12万余克。其中,周光全参与贩卖毒品海洛因5万余克。
法院还查明,自2005年以来,罗力在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二支队支队长、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副总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涉案人员牟取非法利益,为毒品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共收受他人贿赂120万元。2001年8月,被害人张颢以告发罗力的违法犯罪行为相要挟,罗力遂授意敖兴满等人报复张颢将其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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