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年7月19日 09:08:29 点击率:次

不给毒品犯罪任何侥幸之机
五年来上海检察机关公诉涉毒犯罪案17357件19110人
2017年06月26日 A02 :6.26国际禁毒日专题报道·重点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上海市公安局举行2017年集中销毁毒品行动 记者 王湧 摄
□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2012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新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18617件20961人,经审查后提起公诉17357件19110人,所有起诉案件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上海检察机关打击毒品犯罪案件的情况。这是记者从会上获得的信息。
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方针,通过建立健全毒品案件办理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案件质量,稳、准、狠地打击毒品犯罪。
案例
利用化工原料制毒
沪一工厂老板获刑
发布会上,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顾晓敏通报了涉毒犯罪典型案例。在其中一起“李劲(化名)等三人制造毒品、传授犯罪方法案”典型案例中,沪上一医药公司老板李劲为吸引境外客户购买其自制化工原料,多次指使员工在公司实验室内合成毒品,并向境外客户传授制毒方法,从中牟取非法利益。最终,李劲等人因传授犯罪方法罪分别被判刑。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至2013年间,上海某医药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劲为吸引境外客户购买其自制的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环氧丙酸钠(我国非管制化学品)、2-甲基-3-苯基-环氧丙酸钠(我国非管制化学品)等已被某些国家管制的化工原料,多次指使员工梁某、张某等人在公司实验室内,研制成易制毒物品胡椒基甲基酮,并最终合成毒品MDMA; 研制成易制毒物品1-苯基-2-丙酮,并最终合成毒品甲基苯丙胺。通过上述制造实验,完善制造毒品与制造易制毒物品的工艺流程,进而提供给购买原料的境外客户。
其间,李劲还指使梁某等向境外客户实物演示、传授制毒方法,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案发后,公安人员在上述公司实验室内查获未及销毁的毒品MDMA79.83克及实验笔记等物。经查明,李劲等人先后向20余个国家和地区出售新型精神活性物质,经过其提供的工艺流程即可制成摇头丸、冰毒等新型毒品。
该案由公安部挂牌督办,并指定上海市公安局侦办。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及时介入引导侦查,整合办案力量,及时收集、转换相关证据。庭审中,针对李劲等人及其辩护人否认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提出其演示仅是供客户参观而非传授等辩解,公诉人通过整合和梳理证据,结合情、理、法一一予以驳斥,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并被法院全部采纳。
最终,法院一审判处李劲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判处其他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
特点
逾七成涉案毒品为冰毒 新型毒品增多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燕平在会上介绍,五年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所占比例较高,该类案件平均占提起公诉的毒品犯罪案件的七成以上。以2015为例,在提起公诉的3928件毒品案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占71.69%。此外,容留他人吸毒的占18.36%,非法持有毒品占9.73%等。
“涉案毒品以冰毒为主,新型兴奋剂与致幻剂不断增多。”徐燕平介绍,涉案毒品除传统的海洛因、大麻、吗啡、摇头丸、可卡因等,还有如氯胺酮(K粉)、茶粉、开心水、麻古、恰特草、美沙酮、咖啡因、尼美西泮等新型毒品。其中甲基苯丙胺(冰毒)的数量约占所有毒品的75%左右。
此外,据介绍,近年来的涉毒品案件中,大宗毒品交易案件呈上升趋势。以上海检察机关在2015年“6·26国际禁毒日”期间组织的全市性打击毒品犯罪集中公诉为例,起诉的193件案件中,涉毒重量在1000克以上的有47件,占17.3%。2016年上海一分院办理的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中,涉案毒品数量达93公斤。
网上交易、快递运毒成涉毒犯罪新动向
徐燕平在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通过网上交易或快递、邮递等方式成为涉毒品犯罪的新动向。“有的被告人将毒品伪装成普通货物或商品,通过快递方式运送毒品,或通知对方通过收取快递的方式取得毒品。有的事先通过网上银行或支付宝、微信转账支付毒资,后当面交付毒品,实行人毒分离、钱货分离的收付两条线。有的被告人利用微信发送语音或支付宝‘阅后即焚’ 等新功能躲避侦查,都给毒品案件的查办增加了难度。”
在上海检察机关公布的一起“吴某等四人贩卖毒品案”典型案例中,吴某处于贩卖毒品交易链条的中间环节,从“上家”被告人陈某、陈某某处购入毒品后,就以快递或当面交易的方式将毒品贩卖给“下家”被告人赵某等人。其中,吴某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三次贩卖毒品,多达80余公斤。
该案由上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后,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吴某死刑,立即执行,其余三名被告均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除了交易方式的变化,上海检察机关根据对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情况分析发现,涉案人员平均年龄较低,无业人员比例较高,其中40岁以下涉案人员占54.2%,女性占20.7%,本市人员占四成以上。如在2015年起诉的4248名毒品犯罪被告人中,无业人员有2995人,占70.5%。外省市人员2275人,占53.56%,主要来自安徽、四川、福建、广东、黑龙江等省,还有韩国、几内亚、加纳等外国籍犯罪人员。
外国人在沪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外国人在上海的毒品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
在上海检察机关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一名澳大利亚籍的在沪大学生M,自2016年9月至12月间,多次在其住处内容留周某、江某、王某、章某等人吸食毒品大麻,后经人举报被公安机关查获。该案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M拘役五个月。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顾晓敏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近年来,随着上海经济发展和对外交往的增多,外国人毒品犯罪案件的数量也逐渐增多。据统计,2015年以来,上海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外国人毒品犯罪案件45件45人,其中2015年为14件,2016年为19件,2017年截至目前已办理12件。
“上述案件被告人来自23个国家,以‘零包贩毒’ 和从境外走私、运输毒品为多,还有部分容留吸毒的案件。”顾晓敏表示。中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外国人毒品犯罪案件没有特殊规定,上海检察机关始终依法办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不枉不纵,一视同仁。
举措
毒品犯罪“零容忍”
专项打击集中公诉
据了解,上海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方针,通过建立健全毒品案件办理的相关工作机制,建立打击毒品犯罪专业化办案机制、建立重大毒品犯罪案件指导机制、建立沟通协作机制等,形成打击合力,加强审判监督,确保案件质量,稳、准、狠地打击毒品犯罪。对于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和毒枭、职业毒犯、毒品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惩处。同时,对“零包”贩毒、多次贩毒人员及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屡禁不绝的“末端”毒品犯罪,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政策,体现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上海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出庭公诉,疑难、复杂的毒品犯罪案件,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从源头提高案件质量,夯实诉讼基础; 通过建立重大毒品案件的庭前会议制度,提升庭审效率和质量; 针对毒品案件侦查人员在侦破过程中参与度大、亲历性高的特点,积极探索侦查人员出庭工作。
同时,坚持在每年的“6·26国际禁毒日”前夕,组织开展打击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公诉活动,自2012年至2016年的五次集中公诉活动中,上海检察机关共将956件毒品犯罪案件的1248名被告人集中向法院提起公诉,涉案毒品数量共计1697公斤。今年全市检察机关的“6·26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公诉”活动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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