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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7月15日 12:52:16 点击率:

替他人收快递再转寄用邮递走私毒品获刑
2017.6.21

       日前,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一宗新类型走私毒品案件。被告人丁玉财因走私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万元。
       现年45岁的丁玉财被捕前在深圳开了档口做货运代理生意。从2015年初开始,丁玉财为牟取非法利益,在国内接收由他人从非洲寄来的装有毒品恰特草的邮包,再转寄到美国,并收取一定的报酬。
       2015年6月,丁玉财为逃避缉查,决定利用更为隐蔽的地址进行收货。2015年10月,丁玉财在广东揭阳找到以驾驶残疾人车载客为生的许某,说他有几个邮包要从国外寄过来,要求许某帮忙代收,许某提供了两个收件地址。2016年1月4日,许某接到电话通知称他有4件邮包被海关查扣,要求收件人携带身份证和邮包内件的价格资料前往办理取件手续,丁玉财获悉该情况后,立即指使许某放弃领取邮包。
       经鉴定,上述4件邮包内的植物净重39.45公斤,为卫矛科巧茶属巧茶,又名恰特草、也门茶、阿拉伯茶等,是2016年4月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的新类型毒品。
      法院还查明,被告人丁玉财还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于2014年12月1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汕头中院认为,丁玉财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走私毒品罪,且拒不认罪,应依法严惩,据此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