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年6月6日 14:04:38 点击率:次
居委干部火眼金睛 罂粟花开即被铲除
徐汇禁毒 2017-05-08 10:49
“爷叔,看清爽,迭格是罂粟花,不好种格,是违法格,慢较勒外头看到要及时报告居委或派出所......”
这边厢虹梅街道禁种铲毒宣传的声音尚未绝于耳,那边厢虹南居委干部已有所发现。
5月5日上午,徐汇区虹梅街道虹南居委干部在走访居民时,发现小区62号门前花坛中有几朵花开得非常艳丽,象是前段时间社区平安办发的宣传手册中的罂粟花,居委干部立即向社区平安办公室与虹梅派出所进行了报告。社区平安办公室与派出所立即组织专业力量鉴定,确认后又立即派社区民警将花坛中的17株罂粟花铲除。
同时,社区民警也再一次向周边社区居民进行了国家对罂粟种植实施严格管制的宣传与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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