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4日 点击率:次

凤凰县“少女跳楼”案一审宣判
5被告均是主犯 2人被判死缓
据新华社湖南凤凰
法院认定林义、龚丞、韩晓东、徐磊、王凯等5名被告人均为该案的主犯。州中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义、龚丞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韩晓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徐磊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判处被告人王凯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5被告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50044元。
5名被告人身份
林义(男,40岁,凤凰县人,个体汽车修理工);
龚丞(男,32岁,凤凰县人,原系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
韩晓东(男,34岁,凤凰县人,原系凤凰县公交公司司机);
徐磊(男,32岁,凤凰县人,原系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辅警);
王凯(男,34岁,凤凰县人,原系凤凰县公交公司司机)。
案件始末
包厢唱歌
湖北省阳新县16岁少女邱某在浙江省温州打工期间,先后结识了湖南省凤凰县同为16岁的女青年侯某、男青年杨杰等人。
当日12时许,林义、杨杰、邱某和侯某等4人来到凤凰,由被告人王凯、韩晓东等人接待。14时30分,几人吃完饭后,来到凤凰县城“万紫千红”KTV包厢唱歌。
酒中放“药”
不久,杨杰先行离开。林义对王凯和韩晓东说:搞点K粉(化学名称氯胺酮)让邱某和侯某吃,她们才放得开,才有机会“上路子”。
林义先后要求王凯和韩晓东联系K粉。韩晓东即给被告人龚丞打电话,龚丞联系被告人徐磊,要徐磊带K粉去KTV。两人来到KTV包厢,将2小包K粉交给韩晓东,韩将K粉放入2杯啤酒中。随后,林义、韩晓东、王凯、龚丞分别搂抱着邱某和侯某跳舞,并趁机实施猥亵。随着药性的发作,邱某、侯某开始呕吐,邱某已经不能站立。
跳楼身亡
在韩晓东提议下,龚丞在“天下凤凰大酒店”订了4间房。韩晓东企图同侯某发生性关系,因遭到侯某的拒绝和反抗而未得逞。
龚丞、徐磊和林义在另一房间要求邱某洗澡时不能关闭洗漱间的窗帘,遭到邱某拒绝。随后,林义对邱某进行殴打、猥亵和语言威胁。此后,龚丞企图与邱某发生性关系,遭到邱某拒绝与反抗。18时42分,邱某趁龚丞、徐磊不备,逃出929房间,爬上9楼窗户跳下,坠地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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