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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5月10日 10:52:55 点击率:

拘禁未成年人并强迫吸毒 酒吧“大哥”恶行满满终获刑
2017-04-13 11:10:18 来源: 东方网

      东方网记者毛丽君、通讯员施迪4月13日报道:为了赚点零花钱,还是学生的小明到普陀区某酒吧兼职打工“招揽人气”。然而发生在2016年深夜的一次纠纷,彻底改变了小明的人生,他不但被强迫吸毒,还被酒吧“大哥”陈某非法拘禁!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容留、强迫他人吸毒,非法拘禁罪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五年。
      事起纠纷未成年人遭勒索被带走
      长相文弱的小明还是学生,却为了多点零花钱,便在普陀区某酒吧内兼职打工,做起了“枪手”,主要负责热场为酒吧招人气。2016年8月13日深夜,小明在酒吧兼职时客人发生纠纷,于是向酒吧内同为冲场的陈某求助解决纠纷。
      事后陈某向小明索要好处费,身上仅有零钱的小明提出以自己的手机为好处费给陈某,被陈某拒绝。“没有钱就跟我走吧,这事总要解决的。”次日凌晨3点左右,陈某叫上一同在该酒吧做服务员的张某、李某(未成年)和小明一起打车前往其暂住的宾馆。
      4点左右,一行人到达宾馆门口,陈某继续向小明要钱,而小明则一再表示借不到钱。“不给好处费就逼你吸毒,再向民警举报你吸毒,你看着办。”而当陈某向小名索要身份证时,小明才表明自己未满十八岁,没有身份证。
      逼人吸毒酒吧“大哥”有前科
      陈某和同伙一起将小明带入宾馆316房间,并拿出吸毒用的工具和冰毒,用手不停拍打小明的头部,强迫其吸毒。小明害怕地不敢说话,很勉强地吸了两口。同时,陈某用手机拍摄了小明吸毒过程的照片和视频,以此来逼迫小明去借钱。
      14日中午11时许,陈某将房内的所有人叫醒,再次边打小明边强迫他吸毒并继续借钱,小明十分害怕,又吸了两口。直至当日12时许,陈某考虑到再拖下去可能要构成非法拘禁,这才让小明自行离开。回到家后,身体不适的小明将情况如实告诉母亲,在妈妈的陪同向警方报案。
      当天晚上20时,警方在事发酒吧内抓获了案发时在场的的张某和李某。次日,分别对两人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强制隔离戒毒两年。8月25日,陈某在浦东机场被警方抓获归案。经警方核实,陈某曾有吸食冰毒的前科,并于2002年因盗窃被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半。
      拒不认罪恶行满满终受罚
      庭审中,陈某承认其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行为,但矢口否认强迫小明吸毒与非法拘禁小明的行为,并辩称小明是自愿跟随其进入宾馆房间自愿吸毒的,也不知道小明是未成年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明知李某是未成年人,仍容留李某某与张某共同吸毒,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本案中,陈某明知小明是未成年人,为了索要钱财,使用威胁方式,使小明产生心理恐惧,跟随陈某等人进入宾馆。随后在宾馆客房内,陈某仍以威胁等方式强迫小明吸食冰毒,并拍下小明吸毒的照片和视频,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他人吸毒罪,同时,陈某还非法拘禁小明,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最终,普陀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犯强迫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