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纪实
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纪实

发布日期:2017年4月7日 14:10:11 点击率:

“淮南牛肉汤”添加罂粟壳 开业未满月即获“禁止令”
女店主缓刑期间不得从事食品销售及相关活动

2017年03月29日   A06 :法治庭审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记者 金豪 通讯员 奚晓诗
      本报讯 为了让牛肉汤的汤汁更加鲜美,吸引更多的回头客,安徽来沪打工的杜枝和丈夫在销售的淮南牛肉汤汤料中添加罂粟壳。近日,奉贤区法院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杜枝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杜枝和丈夫李才来沪打工仅两年,起初在浦东经营一家烧饼摊。卖烧饼的时候遇到一个老翁,老翁通过攀谈得知夫妻二人来自安徽后,建议他们卖“淮南牛肉汤”。这个建议正合夫妻二人心意,杜枝正有回老家学习烧淮南牛肉汤的打算。老翁说他手头上有些罂粟壳,可以“提升口感”,杜枝当即拿出两百元买下。“老人是找不到了,用罂粟壳就是想让汤汁鲜美,客人多了可以赚更多的钱。”杜枝回忆说。
      不久,杜枝和丈夫租下门面,开始着手卖“淮南牛肉汤”。为此,杜枝还专程回了一次老家学了手艺。丈夫负责继续做烤饼,杜枝专门负责烧牛肉汤。每天早上4点,杜枝便起来用牛骨熬牛肉汤,每隔两天放一次大料和罂粟壳。大料是一袋袋装好的添加剂,罂粟壳放在小塑料袋里,藏在店里一个角落,每次要用时,杜枝便偷偷拿一点放在牛肉汤里面熬煮。
      2016年12月中旬,奉贤警方收到线报,对杜枝夫妇经营的淮南牛肉汤进行检查。经检测,牛肉汤吗啡呈阳性,在现场也缴获了125颗罂粟壳,此时离他们开张迎客还未“满月”。
      送检汤料中检出吗啡、罂粟碱、那可丁、蒂巴因和可待因成分,可以说是食品里的“鸦片”,这些成分对人体有极大影响。奉贤区法院主审法官指出,“在日常案件审理中,也会发现一些馄饨店、拉面店有类似情况。食品店主不应漠视法纪,贪小失大。”
      法院认为,被告人杜枝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显已触犯刑律,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故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法院对杜枝开出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销售及相关活动。 (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