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年7月21日 09:07:56 点击率:次

上海一中院宣判一批涉毒案件
6人获死刑,涉毒案件呈现团伙化、家族化特点
2014年06月25日 A06 :法治庭审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上海一中院集中宣判4起毒品案件。 通讯员 陈永良 摄
□法治报记者 王川 法治报通讯员 潘静波
国际禁毒日前夕,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王某、杨某、陈某贩卖、运输毒品案等四起涉毒品案件作出集中宣判,涉案毒品超过25.4公斤,涉案9名被告人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及窝藏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等刑罚。
轿车门藏毒16公斤
2013年4月13日,王某、杨某等人携带毒资现金数十万元,驾驶尼桑轿车从上海出发前往广东购买毒品回沪贩卖。购得毒品后,王、杨二人驾车回沪。行驶途中,王某与陈某等人多次电话联系,陈某指定行驶路线,约定在G15高速公路平湖服务区会合。同月15日凌晨,陈某与他人驾车赶赴平湖服务区,与王某、杨某会合后,陈与王、杨一同乘坐尼桑轿车回沪,车行至G15高速公路浙沪收费站时被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尼桑轿车左右后车门夹层内查获含量为74.36%的甲基苯丙胺16公斤。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杨某、陈某的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应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审判决王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杨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陈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涉毒案件逐年增加
据上海一中院刑一庭副庭长余剑介绍,2011年至2014年6月,该院共审结涉毒品一审刑事案件182件。梳理分析发现,共同犯罪的情况逐年增加并呈现团伙化、家族化趋势。共同犯罪被告人的关系主要为狱友、同乡、亲戚等,并呈现分工明确、组织性强的特点,有的案件甚至出现购毒、运毒、贩毒“一条龙”现象。
谈及毒品犯罪呈团伙化趋势的成因时,余剑认为,从案件审理情况来分析,一方面是一些务工人员之间的相互影响。一些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市打工期间接触毒品犯罪并获得非法酬劳后,自认为找到发家致富途径,回家拉拢亲朋好友参与毒品犯罪。另一方面是监狱罪犯之间的不良影响。有其他犯罪前科的人员从同监毒品犯罪分子中了解到毒品及毒品犯罪暴利,其在出狱后因缺乏就业竞争力而处于无业状态时,就会联系同监毒品犯罪分子从而走上毒品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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