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年7月20日 20:30:42 点击率:次

为1.7万元“好处费”贩运12斤冰毒
——80后男子因涉嫌运输、贩卖毒品罪被公诉
2014年06月20日 B08 :法治庭审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图为贩毒案庭审现场。 通讯员 陈永良 摄
□ 记者 王川
本报讯80后男子顾某为1.7万元“好处费”竟当起运毒“中介”,携带近12斤冰毒坐火车,被民警当场查获,最终将自己送入监狱。检察机关以涉嫌运输、贩卖毒品罪对顾某提起诉讼。昨天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13年9月28日下午,被告人顾某携带装有毒品的行李箱从广东乘车欲回沪贩卖。同年9月29日下午4时30分许,顾某至G60沪昆高速枫泾检查站后被民警当场抓获,并从其行李箱内查获含量为73.01%-76.59%的6袋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近12斤。
检察机关认为,顾某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运输,应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顾某交代,去年9月20日,一个绰号为“嘎亮”的人想通过他购买1千克毒品,他便通过朋友联系到了广州的两个毒贩子。而后,嘎亮获悉顾某的确找到“门路”后胃口猛增,便要求购买“最多6000克,最少2000克”的毒品。而后,顾某飞往广州,于9月28日从毒贩子手里拿过装满6000克毒品的黑色行李箱,启程运往上海。在此过程中,顾某还提供了一张银行卡便于买家付定金等毒资流转。
毒贩子承诺顾某,事成后可给他1.7万元好处费,并当场先支付了3000元,又额外给了他4000元,并承诺,若此次交易成功,以后再与嘎亮交易,无论他参与不参与,都会支付他每公斤2000元的好处费。为了积极促成交易成功,顾某还替买家嘎亮垫付了部分定金。
记者了解到,顾某在1999年曾因吸毒被强制戒毒三个月,在2007年7月11日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上海浦东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除此之外,顾某为了躲避家人,还经常冒用他人身份证在旅馆开房“过瘾”,并用这张身份证多次往来于广州、上海之间。除此之外,顾某还沉迷赌博游戏百家乐,失业后还变卖房产,借高利贷赌博吸毒。
旁听席上,顾某的家人数次落泪,顾某也非常后悔自己的犯罪行为,觉得自己对不起家人,对不起妻子,更对不起年仅4岁的女儿,为此还写下一封悔过书交予法官。然而,顾某就毒资流转的具体细节等运输事实内容与之前在警方处的口供不符,也与警方出示的若干物证有所矛盾,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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