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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12月5日 14:40:09 点击率:

代人接受毒品邮包男子获刑14

      代人收取毒品邮包,将自己收进了牢狱之中。近日,被告人周某被宝山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2年11月6日,被告人周某接到朋友电话,说有一个快递邮包从四川寄到本市宝山区月浦镇某地30号,收件人是“谭军”,让周某于2012年11月8日至上述地址接收一下,并答应事后东方网11月27日消息:给周某8000元至10000元的好处费。
      2012年11月7日晚,周某驾车至上述地点附近一菜场门口等候,直至次日12时45分许才看到一辆快递面包车开到附近停下,周某接收邮包后,沿着月新北路向北走了20余米,拐进一条巷子。当发现现场有民警后,周某立刻丢弃邮包逃跑,随即被当场抓获。警方随后发现,周某接收的邮包内藏有白色晶体一袋,重586克,经鉴定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系毒品。
      庭审中,被告人周某称其不清楚收取的邮包中藏有毒品。经查,邮包收件地址和收件人均系经伪装,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在邮包送达之日前一晚就等待在收件地址的附近,明显违背合法物品惯常交接方式,在民警向周某示明身份后,其丢弃已接收的邮包并逃跑,且对自己的异常行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可以认定其“应当知道”邮包中藏有毒品,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