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5日 点击率:次

湄公河“10·5”惨案一审庭审结束
糯康认罪并愿赔偿3000万泰铢
本报讯 综合新华社消息:经过2天的审理,糯康等人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案一审庭审21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束。
法庭上,公诉机关针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书证、鉴定结论等证据。根据中泰、中老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泰国、老挝等国相关人员出庭作证。
被告人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的辩护律师分别为6人进行了辩护。6名被告人为自己进行辩护并作了最后陈述。
鉴于本案6名被告人均非中国公民,不通晓汉语,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聘请了傣语、拉祜语、老挝语等三个语种的翻译人员,并在庭审中首次采用了同声传译与现场翻译相结合的形式,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庭审正常秩序。
“我认罪了……请求死者家属和中国政府在量刑上给予我从轻处理。”21日20时许,湄公河“10·5”惨案庭审现场,被告人糯康在做最后陈述时说。
在当天的庭审中,糯康没有对公诉人和民事诉讼原告人出示的证据表示任何异议。他表示愿意作出民事赔偿,称自己还有3000万泰铢(约600余万人民币)可以支付。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1日庭审结束后,有关方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当天庭审进展等情况。专案组审讯组组长戚毅介绍,泰国有9名不法军人参与了作案,为首军官的目的据称是为了“缴毒”立功,为以后晋升职务铺路。据有关犯罪嫌疑人交待,糯康集团与泰国不法军人勾结,目的是为了获得泰国不法军人支持,在泰国清盛港为他们提供一个码头,并为今后运输毒品提供便利和保护。泰国军人还允诺提供糯康集团一些武器和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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