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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幼儿园校车司机竟然是个“毒”司机→

发布日期:2023年7月5日 15:01:16 点击率:

可怕!幼儿园校车司机竟然是个“毒”司机→

2023-05-07

近日,湖北省监利县公安局棋盘乡派出所、中心戒毒社区开展联合行动,对辖区校车驾驶员实施突击毒品检测,查获“毒”司机一人。

 

当日,棋盘乡派出所民警与专职社工一起,对照该乡校车驾驶员花名册逐校、逐人核对、检测,先后对10名校车驾驶员进行了尿液和毛发采样、检测。

 

在对某幼儿园校车驾驶员李某伟进行尿液检测时,发现其冰毒检测结果呈阳性,为确保检测结果准确有效,工作人员对李某伟进行了毛发采样检测,结果仍呈阳性。

目前,棋盘乡派出所已依法对涉毒校车驾驶员李某伟实施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其驾驶资质将按规定依法吊销。

 

毒驾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吸毒后,人往往会出现幻象

驾驶能力严重消弱

为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

危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

 

 

据权威测试显示

酒驾时,认定正常反应时间慢12%

毒驾时,人的反应时间比正常情况慢21%

 

与此同时

吸毒后产生的精神极端亢奋

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

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

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我国严厉打击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

校车驾驶人具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有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毒驾之祸,不仅害己,更易伤人!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