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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7日 14:37:02 点击率:

辽宁朝阳:68岁老太非法种植罂粟,铅笔刀割罂粟果实制作大烟膏

2020-11-04 23:22

众所周知,毒品千万不能碰,人一旦沾上毒品就会家破人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无论是制毒还是贩毒都是不允许的。事发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一名68岁老太,在自家院内井旁及后院共种植35株未成熟疑似罂粟植物,而且还在其家中发现疑似罂粟干枯秧150株,疑似罂粟种子93.21克以及褐色块状疑似毒品大烟膏体2.08克。2020年11月,法院判决,该名妇女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吴老太,1952年出生,蒙古族,小学文化,农民,户籍地辽宁省喀左县,现住喀左县。案发后被有关部门依法取保候审。

法院审理此案查明,2020年7月一天下午2点左右,喀左县老爷庙镇公安派出所民警到吴老太家中核实户口时,在吴老太家院内井旁及后院共发现其种植的35株未成熟疑似罂粟植物,通过检查又发现疑似罂粟干枯秧150株,疑似罂粟种子93.21克以及褐色块状疑似毒品大烟膏体2.08克。其中疑似毒品大烟膏体2.08克,吴老太在喀左县老爷庙镇某村自家园子里非法种植罂粟植物,并在罂粟植物果实成熟后,采用铅笔刀割罂粟果实提取汁液并通过晾晒的方法制成的黑色膏体。朝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报告检验结果为,所送褐色块状物检出可待因、吗啡、蒂巴因、罂粟碱和那某成分。案发后,罂粟原植物35株及干枯秧150株被公安机关扣押并销毁,疑似罂粟种子93.21克、毒品膏体被公安机关扣押。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吴老太非法种植罂粟并提取制造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应当受到刑罚处罚。

在量刑环节,吴老太具有在案发后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系坦白并自愿认罪、认罚;预先缴纳罚金的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可依法从轻处罚。根据吴老太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对吴老太判处缓刑经调查评估对其居住社区无不良影响,不具备社会危险性,对其可适用缓刑。

法院一审判决,吴老太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